2017年9月4日 星期一

一則聖經故事

有一個聖經故事,大抵是這樣的:

上帝按照各人的才能,把5000元交給A, 3000元交給B,1000元交給C。

A 善用錢財,運籌帷幄,把5000元投資在某市場,賺多了5000元。上帝回來,大大誇贊了他。

B 雖然沒有A 聰明,但是透過努力,把上帝交給他的3000元妥善利用,也賺回3000元,上帝回來後,也大力的誇讚他。

C 因為膽小怕事,害怕失去上帝的1000元, 結果把錢幣埋在地下,上帝回來,他原封不動還給上帝,上帝怒罵他,說他是懶惰的僕人。

有人覺得上帝對C 的做法是對的,但是我不認同。C 最起碼沒有把上帝的1000元搞丟或偷走。

又或者故事再說下去,有D、E、F 以下的情況:

D 偷掉上帝的錢離開。

E 很努力,本來也好像A一樣,把本金翻了一倍,但後來買了雷曼債劵, 虧損清光。

F 很聰明很努力,用上帝給予的錢做抵押,再向銀行借多100%, 投資工業,雖然付出了100% 的努力才智,但是結果不但把上帝的錢虧清光,而且還有一筆負債要上帝替他償還。

那麼上帝對C的態度已經如此嚴酷,那麼對D、E、F 又會怎樣呢?


沒有留言: